2022年8月初至11月初,十五屆省委部署開展第一輪巡視,對21個縣(市、區)和9家省屬企業黨組織進行了常規巡視。近日,省委巡視組向30個被巡視黨組織進行了反饋。
本輪巡視是十五屆省委巡視的開篇之作。本輪巡視堅持政治巡視定位,牢牢把握“兩個維護”根本任務,圍繞黨中央重大決策和省委部署要求,聚焦被巡視黨組織職能責任,突出盯住“一把手”和“關鍵少數”,緊盯影響和制約高質量發展的主要問題,緊盯全面從嚴治黨方面的突出問題,緊盯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問題,精準深入開展巡視監督。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省紀委省監委、省委組織部和省委巡視辦有關領導同志出席反饋會議,傳達省委書記專題會議、省委常委會會議精神,并就落實反饋意見、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反饋指出,上輪巡視以來,各被巡視黨組織能夠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學習領會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省委部署要求,按照省第十五次黨代會要求,堅持以黨的建設引領,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推進“兩個先行”,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和成效。但巡視也發現,被巡視黨組織在全面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履行黨的領導職能責任、持之以恒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項。
巡視21個縣(市、區)發現,有的地方黨組織沒有很好地把總書記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轉化為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的方式方法,個別經驗典型甚至問題頻發;少數地方政治建設弱化,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不強,重大事項不請示不報告,政績觀存在偏差;縣域層面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存在落差偏差,推進經濟穩進提質不夠有力、推進“擴中提低”不夠有效、關注解決民生實事不夠有為,數字化改革不夠扎實、“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仍有短板、部分重大改革試點缺乏標志性成果,除險保安時有風險隱患;有的地方黨組織落實“兩個責任”不夠嚴實,滋生腐敗的風險需引起重視,關鍵少數特別是下級黨組織“一把手”違紀違法多發,違紀違法“低齡化”現象比較明顯,招投標領域問題突出,經合社腐敗問題基層反映強烈,“四風”頑疾糾而不止;有的地方黨組織領導班子發揮政治引領作用存在短板,干部“選育管用”存在短板,推進“紅色根脈強基工程”不夠深入;有的地方黨組織落實上一輪巡視、審計等監督反饋問題整改的政治態度不端正,“啃硬骨頭”的韌勁干勁不足,存在“紙面整改”“數字整改”等虛假整改現象,推動舉一反三、以巡促治效果還不明顯。
巡視9家省屬企業黨組織發現,有的單位黨組織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重要論述和黨中央重大決策、省委部署要求方面存在差距,推進黨的政治建設不夠深不夠實,圍繞主責主業履行職責使命、服務浙江經濟社會發展仍有短板不足,部分企業經營風險比較突出;有的單位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的自覺性不夠,責任鏈條沒有扎緊扎牢,“企業特殊論”仍有一定市場,“靠企吃企”問題反映較多,招標采購領域、關聯交易等問題比較突出;有的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仍有薄弱環節,用人導向存在偏差,人才招引力度不足,黨建工作存在“上熱中溫下涼”現象;有的單位黨組織落實上一輪巡視、審計等監督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整改久拖不決、邊改邊犯、改而又犯等現象還比較突出。
反饋要求,被巡視黨組織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持把巡視整改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堅決扛起巡視整改重大政治責任,按照省委書記專題會議精神和省委常委會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巡視整改各項任務落實。要堅持以黨的二十大精神引領巡視整改工作,牢牢把握巡視整改重點關鍵,著力在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中央重大決策、省委部署要求上下功夫,在統籌發展和安全上下功夫,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上下功夫,在深入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上下功夫,切實增強履職盡責的政治能力和業務本領,以實打實的整改成效推動各項工作和事業高質量發展。
反饋強調,被巡視黨組織要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和我省實施意見,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內生動力,強化整改主體責任,特別是黨委書記要自覺扛起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要落實“一崗雙責”,以上率下,刀刃向內,真正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實改。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督促巡視整改作為強化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的重要抓手,組織部門要把解決巡視發現的問題與加強班子隊伍建設、與干部考核評價使用結合起來,形成有序銜接、互為補充、協調一致的整改監督閉環。要強化巡視成果綜合運用,堅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實把解決共性問題、突出問題與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結合起來,堵漏洞、補短板、強弱項,推動監督、整改、治理有機貫通。
此外,各省委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省紀委省監委、省委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